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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溫于德/台北報導〕外交部駐越南代表處前一等秘書蕭裕文,被查出涉嫌利用核發越南學生及外配簽證權限,圖利當地仲介曹保麟賣簽證,且個人薪資在「只進不出」情況下,竟還住得起月租7萬元的豪宅,前年7月被依圖利、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起訴。台北地院今判蕭有其徒刑12年,褫奪公權5年,可上訴。同案被告曹保麟被控涉多個偽造文書部分,法院依法判刑2年,得易科罰金72萬,可上訴;今天兩人均到庭聆判。判決指,蕭男上任期間,負責越南代表處簽證及面談業務,明知仲介曹男代辦的27名越南學生偽造學生財力證明與漢語水平證書等,卻為其袒護未面談審核即核發簽證;曹每件約可獲1000美元至4500美元不等金額代辦費;此外,一旦學生順利入學,曹會再向入學學校收取學費的10%、約新台幣2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仲介費。不法所得由蕭、曹朋分。檢調偵辦期間,另也發現蕭男帳戶從來只進不出,蕭的33個月房租約7萬5885餘元美金(約台幣243萬多元),卻不是從蕭的薪資帳戶支付;另蕭也在越南購入83個LV皮件,價值約達12億元越幣,也無法提出合理說明;前年7月29日,檢方分別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及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蕭男,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曹保麟,今天宣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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